措施一 广泛宣传创业创新扶持政策
强化政策解读,提供咨询服务,汇编扶持指南、创业指引等小册子;开展多层次的创业创新交流活动;树立创业典型
措施二 加快构建各具特色的众创空间
2017年底前建成100家以上、2020年前建成200家以上众创空间,不断满足大众创业创新需求。
培育一批创业示范基地。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各打造1家示范创业创新中心。省财政厅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每家不少于500万元的奖励。
创建一批创业大本营。全省各普通高等学校要设立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公益性大学生创业创新场所。符合条件的创业大本营,吸纳创业主体超过20户以上的,省就业专项资金给予每个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