孵化器 为创业保驾护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2-04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浏览次数:316

在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培育中小科技型企业以及振兴区域经济和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等方面,孵化器发挥了巨大作用。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在进行孵化器的建设与发展研究

作为“生产企业的企业”,孵化器的核心是培育新生公司,帮助它们在最容易夭折的初创期存活并得以发展。在帮助创业企业发展这一基点上,各国发展出多种模式。

既是“创业苗圃”,也是企业“加速器”

20世纪50年代末,美国人约瑟夫·曼库索首创的巴达维亚工业中心,初衷是解决经济不景气时难以整体出租破产的农机厂厂房问题。该中心将农机厂厂房分割成小单元出租给小微企业使用,同时配以提供共享办公设施、企业咨询以及融资顾问服务,既满足了招商需要,又帮助到这些企业的发展。小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受到各国普遍重视后,这种“受管理的工作空间”(即人工优化的局部环境)作为小企业发展服务体系的一部分,与其他措施一起,运用于发展小企业、创造就业机会与区域经济的发展上。

随着新技术革命兴起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创新型企业在很大程度上成为技术商业化的主要动力。以1980年诞生的美国伦斯勒理工学院科技孵化中心为代表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受到广泛重视,其宗旨就是促进和加强作为知识创新源头的大学和科研机构与创业企业之间的创新性联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以及知识型就业。

孵化器是围绕资源组织过程的创业活动提供孵化服务的组织,核心活动是主动向创业者提供创业资源要素,以提高企业的成长机会和成活率。对潜在创业者的挖掘和创业企业的持续性帮助也尤为重要,孵化链条自然会向前延伸到面向创业团队的“创业苗圃”,并向后延伸到面向成长期企业的“加速器”。在欧美、亚非拉及大洋洲的许多国家,孵化器成为一种广泛的以非营利组织为主的公共机构,创办者大多数是大学和科研机构、区域发展组织及非营利协会。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国际组织将孵化器作为一种小企业服务设施,在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轨国家中加以推广。20世纪90年代则倾向围绕特定产业或技术集群创建孵化器,如生物工程、信息技术和环保技术等。21世纪初期,世界银行通过结合信息通讯促进发展项目,着力提高孵化器能力建设,以适应进入新世纪的世界经济发展变化。此时,不仅英、法、德、意、澳等发达国家拥有数十至数百家孵化器,巴西、捷克、墨西哥、尼日利亚、波兰、土耳其等发展中国家的孵化器总数也达到几百个。孵化器发展成为一个世界现象,全球孵化器已有4000多家。

2000年左右的“互联网泡沫”破灭,使全球近千家专注于互联网创业、兴盛一时的营利性孵化器消逝,但其“生产企业的企业”理念、以创业导师教练与天使投资相结合助力新技术企业商业化的实践经验得到充分发扬。此外,孟山都、松下、可口可乐等大公司也通过兴办孵化器支持内生与外源创业,以满足创造创新的伙伴关系和寻求新的成长机会,这就带动了更多私营公司创办孵化器。

世界各国的实践为我们提供了大量可资借鉴的经验和教训。选择具有良好技术与商业基础环境设施的场址,规划好孵化器布局,刺激孵化企业之间的交流和创造力也尤为关键。在孵化器执行阶段,寻找、培训和激励最好的管理团队是孵化器成功的关键。孵化器管理者要先具备3M+T,即管理(Management)、市场(Market)和钱(Money)与技术(Technology)。同时,精心选择创业者不仅有助于企业家的成功,也有助于孵化器的成功。在孵化器运行阶段,核心是向孵化企业提供高质量的增值服务,特别是量体裁衣制订计划,直接介入到每个企业的运营中。孵化企业的成功是提高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行绩效的关键,也是提高孵化器收入的唯一前提。而监督孵化器的运行绩效,并评估其效益及影响,以求不断改进,也关乎孵化器成败。为此,欧盟推行了孵化器标杆管理活动。

火炬计划引领发展,助力“双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贯以火炬计划引领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缩短了西方发达国家60年走过的路程,在全球独树一帜。中国的孵化器定位为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成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底,全国科技企业孵化器超过2500家,在孵企业10万余家,就业180万人,已毕业企业超过6万家,其中上市和挂牌企业近600家,大学科技园115家,大学生科技创业基地200多家,每年新增就业岗位超过15万个。当前,创业孵化活动进入开放时代,一批更具市场化特征并触发早期创业活动的“新模式孵化器”——众创空间在各地风生水起。海外孵化器建设和国外孵化机构来华开展孵化的海内外互动孵化新局面初露端倪,由孵化行业兴起的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深入开展并影响到社会广泛层面,不仅培养了大批创业企业和创业家,还广泛培育了创业精神和创新文化。孵化器结合了经济体制改革和科技体制改革释放的社会发展广泛需求,又超前于市场、引导了市场需求,为改革开放以来不同年代产生的创业大潮提供了相得益彰的土壤条件,为国家建成大量科技创业基础设施。

切实更好地运用孵化器,对我国“双创”发展将起到极大促进作用。

一是正确认识和牢固把握孵化器激发和服务科技创业的本质。从源头上孕育自主创新种子的作用,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对孵化器的宏观引导和公共服务产品供给。要与区域经济和科技发展相结合,运用孵化器鼓励各类技术与管理人员创业、知识青年创业和草根创业,以及企业发展再创业、研发机构成果转化创业等。

二是丰富和合理运用政策手段,引导孵化器良性发展。一些单一性的激励政策运用在孵化器上缺乏精准性,比如,以孵化企业缴纳税收额为依据的奖励会刺激孵化器偏向于服务成长期和成熟期企业而忽视初创期企业,等等。应深化落实鼓励高水平高业绩孵化器发展的国家级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并放大政策覆盖面,认真研究制定组合型政策措施,如鼓励产学研融合的政策以及以孵化业绩指标为考量的后补助政策等。

三是坚持和发扬“孵化企业、孵化企业家”的精神,提升服务水平。围绕创业者主体的新需求,综合运用创业导师教练、天使投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以及众筹、众包等服务手段,组合创业服务要素,完善创业服务链条,建立创业生态体系,把促进创业者和创业企业的发展作为第一要务。

四是建立和完善保障孵化器健康有效运行的运营模式。针对一些孵化器缺乏自身造血功能的现状,引导其以自身基础资源出发,结合当地创业服务市场需求与各自的发展宗旨和目标,合理选取服务角度、确立细分市场、建立并打造核心孵化服务能力,突出创业孵化的特色化服务,建立符合我国实际的创业孵化服务业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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